治国理政底本是一件极为严肃的事情,来不得半点冒失,也容不得肆意与舒缓。然而,清点中国古代某些朝代的治国之策,发当今严吊销外也有着许多今天看起来颇为另类的战术,有的战术甚而显得十分仙葩。
\n\n北魏孝文帝拓跋宏像
\n一、想当官,先作念寺东谈主
\n北魏孝文帝拓跋宏是中国古代凸起的少数民族政治家和改良家,他在位时期推论了一系列空洞性改良战术,史称“太和改制”,其触及面之广、力度之大在中国古代历次改良中显得十分了得。尤其在吏治方面,拓跋宏推论了许多别的王朝较为稀有的改良步骤。比如,《北史·魏本纪第三·高祖本纪》有一则记录:“县令能静一县劫盗者,兼理二县,即食其禄;能静三县者,三年迁为郡守;二千石能静二郡上至三郡,亦如之,三年迁为刺史。”这里说的是,一个县令能束缚好本县,让辖区内的劫匪绝迹,就不错再兼一个县令,况兼拿“双薪”;能同期束缚好三个县并让三个县的劫匪都绝迹,不错自动升任郡太守;能束缚好三个郡同期让三个郡的劫匪都绝迹,不错自动升任州刺史。都说官场上是“一个萝卜一个坑”,像北魏这么主政的父母官员不错身兼数职且“兼薪”的情况十分稀有。
\n北魏是朔方霸主,军事实力很强,但文化、社会轨制以及经济发展水平都较为落伍。为发展经济,尤其是惩处贫富差距问题,北魏的统治者也想出了许多倡导。《资治通鉴·宋纪十五》记录:“魏诏守令劝课农事,同部之内,贫富叠加,家有兼牛,通借无者;若不从诏,一门终生不仕。”意旨爱慕是,穷东谈主家里莫得牛,富东谈主家里如若有牛,富东谈主应当把牛借给穷东谈主,富东谈主如若不谨守这项法例,终生不得为官。这项战术的起点当然是好的,如若能泛泛推论且落实到位,当然是穷东谈主的福音,甚而能透澈惩处贫富不均的问题。但北魏亦然一个贫富差距十分严重的王朝,至后期,庶民无法糊口,纷繁隐迹,税收因此暴减,朝廷只得进一步加剧钱粮。恶性轮回之下庶民隐迹更甚,最终导致农民举义纷繁爆发。这评释,强令富东谈主帮穷东谈主的战术看起来很好意思好,却难以真实推论。
\n如若说以上两项战术只可算“小众”“另类”,还算不上仙葩的话,五代十国时南汉后主刘鋹制定的一项战术几乎让东谈主惊掉下巴。刘鋹是南汉中宗刘晟的宗子,长得眉清目秀,又呶呶不休,但素性淡漠,即位后昏庸荒淫,金迷纸醉。刘鋹合计群臣都有家室,出于东谈主性,会为“小家”而不顾朝廷这个“环球”,无法真实尽忠,是以他只信任莫得后代的寺东谈主。《新五代史·南汉世家》记录:“至鋹尤愚,以谓群臣皆自有家室,顾子孙,不成尽忠,惟宦者亲近可任,遂委其政于宦者龚澄枢、陈延寿等,至其群臣有欲用者,皆阉然后用。”在刘鋹当政时期,想当官者必须先接收宫刑成为寺东谈主才行,仙葩杰出。除了信任寺东谈主,刘鋹还相知女官,曾爱重又名波斯女子,称“媚猪”。又将政治交给又名女巫处理,自称“萧闲医生”,不睬朝政。北宋开宝四年(971年),宋军进逼,刘鋹带着十几船搜刮来的金银玉帛以及众位嫔妃准备从海路隐迹,可没等动身,寺东谈主和卫士就盗走船舶,四散而逃。刘鋹只得服气,南汉政权就此沦陷。
\n\n武则天画像
\n二、禁屠宰,禁吃狗肉
\n唐朝皇帝姓李,“鲤”与“李”同音,是以鲤鱼在唐朝便成了一个特殊鱼种,身份较浅显鱼类更为尊贵,被称为“赤鯶公”。朝廷下令,老庶民不得吃鲤鱼。那么,不注意捕到鲤鱼奈何办?只可放生。如大胆暗暗贩卖鲤鱼,也曾发现,便要处以60杖的重刑。唐东谈主段成式在《酉阳杂俎》中记叙:“国朝律,获取鲤鱼即宜放,仍不得吃,号赤鯶公,卖者杖六十,言鲤为李也。”“赤鯶公”于是成为鲤鱼的代称。苏轼曾作《庐山二胜·开先漱玉亭》,诗中有“愿随琴高生,脚踏赤鯶公”之句。明东谈主谢肃作有《淄川濯缨》,诗中有“安得赤鯶骑,仙洲拾兰茝”之句。
\n武则天信佛,释教有一条戒律,那等于不成杀生。武则天不仅不吃鲤鱼,而且阻止庶民屠宰畜生。这条禁令拖累面过于泛泛,民间于是不得不想出许多变通的倡导来应酬。《太平广记·杂录一》记录,御史医生娄师德因公事去陕西,吃饭时有东谈主端上来肉菜。娄师德问:“敕禁屠杀,何为有此?”厨东谈主谈:“豺咬杀羊。”娄师德心领意会,捉弄谈:“大解事豺。”过了一会儿,又端上来鲙鱼,娄师德又问是从那儿来的。厨东谈主谈:“豺咬杀鱼。”娄师德怒谈:“智短汉,何不谈是獭?”厨东谈主立即改口,说鱼是獭咬死的。《太平广记》还记录了另一个故事,说左拾获张德的细君生下又名男孩,为了庆祝,暗暗屠宰了一只羊请客。官员杜肃应邀赴宴,享受了羊肉的可口,回到家却悄悄写了一份奏疏控告张德。次日上朝,武则天对张德说:“郎妻诞一男,大甘心。”张德拜谢。武则天已而谈:“然何处得肉?”张德吓得赶快叩首谢罪。武则天却说:“朕断屠,福祸不预。卿命客,亦须择交。恶棍之东谈主,不须共网络。”武则天莫得贬责张德,反而对杜肃的起诉行动加以贬斥,拿出杜肃写的“起诉信”给张德看。杜肃“流汗浃背”,在场的大臣对其行动也深为不齿。武则天之是以这么作念,是因为她已经了解到我方颁布的阻止杀生的诏令不稳妥民心。这项禁令自后也成了体式,冉冉作废了。
\n访佛唐朝禁吃鲤鱼、禁杀生的战术,自后还有过一些。比如,宋徽宗赵佶属相是狗,是以阻止吃狗肉。宋东谈主朱弁在《曲洧旧闻》中记录:“崇宁初,范致虚上言,十二宫神狗居戌位,为陛下本命,今京师有以屠狗为业者,宜行阻止。因降指令,禁六合杀狗,赏钱至二万。”还有元仁宗孛儿只斤·爱育黎拔力八达是鸡命,不仅禁吃鸡,而且下令在日常生活中谁都不许提“鸡”字,有违犯者将治罪。元东谈主杨瑀在《山居新语》中记录:“延祐间,都城有禁,不许倒提鸡,犯者有罪,盖因仁皇乙酉景命也。”到了明代,皇帝姓朱,与“猪”谐音,于是提到“猪”字便有些明锐。正德年间,明武宗朱厚照干脆下达诏令,要求世界阻止养猪,正在养的猪也一王人过问河中。《武宗实录》记录:“正德十四年十二月乙卯,上至仪真。时上巡幸所至,禁民间蓄猪,遐迩屠杀殆尽;田家有产者,悉投诸水。是岁,仪真丁祀,有司以羊代之。”驱散,皇家祭祀时要用猪,也找不到一头。大臣杨延和犯言直谏,上了一份《请免禁杀猪疏》。其中写谈:“民间豢养牲豕,上而郊庙朝廷祭祀、宴享膳馐之供,下而百官庶民日用饮食之资给。皆在于此,不可一日缺者。”朱厚照管了,这才把禁猪令取消了。
\n三、禁聚饮,严禁探索天地
\n中国古代曾颁布过许多禁酒的国法。酒是食粮酿造的,在食粮枯竭的时期,禁酒真实成心于保证食粮供给的踏实,是很有必要的。不外,也有一些与禁酒相关的国法因其过于严苛而显得有些特殊。比如,《史记·孝文帝本纪》有一则记录:“赐民爵一级,女子百户牛酒,酺五日。”在这则记录的后头,裴骃作忽闪:“汉律,三东谈主以上无故群饮,罚金四两。”凭证汉朝的国法,三东谈主以上饮酒便被视为“群饮”,如无额外原因则视为坐法,要接收罚金的处罚。在汉朝,唯一节日、婚嫁以及朝廷法例的特殊日子智商聚众饮酒,在那些特殊日子里饮酒还有一个特别名词,叫作念“酺”。居延汉简中有一枚竹简,上头有“甲日初禁酤酒群饮者”之句,评释汉朝禁“无故群饮”的国法真实存在并被严格实施过。
\n汉代以后也有过访佛国法。比如,唐代不仅阻止三东谈主以上饮酒,就连三东谈主以上不饮酒只吃饭也不允许。《新唐书·逆臣传》记录:“又禁居东谈主夜行,三东谈主以上不得聚饮食,高下惴恐。”制定上述战术的初志,应该是为了改造社会踏实。在汉朝统治者看来,聚众饮酒不仅容易发生惹事宣战事件,而且容易植党营私,是以加以滋扰。清代还颁布过禁直率令,起点访佛。顺治三年(1646年)颁布的《大清律》法例,凡数东谈主结为异姓昆仲者,每东谈主皆须承受“鞭一百”的刑罚。
\n历代以来,除禁酒令外还颁布过许多阻止暗里询查天文体的禁令。《晋书·武帝纪》中有“禁星气、谶纬之学”的记录。唐朝法律法例,对暗里研习天文星算者要处以流徙两年的处罚。《唐律疏义》记录:“诸玄象器物、天文文籍……私家不得有,违者徒二年。私习天文者亦同。”到了宋朝,访佛法例不仅仍存在,而且处罚加剧,最高可判正法刑。景德三年(1006年),宋真宗赵恒颁布《禁天文兵书诏》,明确对天文星算等“不得存留及衷私传习”“隐敝各别,并当正法”。明朝的《大明律》也有法例:“私家不准告天,不准私习天文。”《清律·科举律》记录:“私习天文者,拘入监一月。”《清律·刑律》也记录:“私习天文者,拘入监一月。”为什么阻止民间询查天文体呢?这是因为,古代统治者合计君权来自神授,皇帝革职于天,从而使得询查星象等天文体常识与君权有了某种奥妙酌量,天文体不再是一门浅显科学,而是“通天之学”。所谓“天机不可深刻”,当然不允许民间暗里询查。朝廷则设有钦天监等机构特别询查天象,为统治者处事。
\n与阻止研习天文体访佛,历代以来还时常颁布有阻止研习兵法、阻止习武的国法。曹操是询查兵法的环球,在历代以来的《孙子兵法》注者中曹操占据着遑急位置,但曹操对浅显东谈主研习兵法例合手阻止作风。《三国志·常林传》裴松之注引《魏略》记录,曹操曾下令“科禁内学、兵书”。唐代也有这么的国法,《贞不雅律·职制律》记录:“诸玄象器物、天文文籍、谶书、兵书、《七曜历》、太一、《雷公式》,私家不得有,违者徒二年。”宋代印刷本事快速向上,册本出书业判辨,一些书商悄悄翻刻兵书出售,针对这种情况,宋徽宗曾下令重申对兵书的相关禁令。到了清代,不仅对兵书的出书和流畅有严格驱散,而且颁布有“禁武令”,不许民间私藏武器,不饱读舞民间习武。《清世祖实录》记录,顺治六年(1649年)三月曾颁布谕令:“曩因民间有火炮甲胄、弓箭、刀枪、马匹,虑为贼资,戕害小民,故行阻止。近闻民无武器,不成御侮,贼反得利,良民受其淡漠。今念念炮与甲胄两者原非民间宜有,仍还是严禁。”乾隆时颁布过国法,阻止一切蹴鞠、马球等行为。清政府不饱读舞庶民练拳,雍正皇帝颁布过《阻止拳会谕旨》,严禁民间有组织地进修技击,法例:“着各省督抚,转饬父母官,将拳棒一事严行阻止。”
\n\n《大明律》
\n四、个矮免刑罚,骂东谈主坐法
\n乱扔垃圾是一种不谈德的行动,但一般而言还高涨不到刑事处罚的高度。不外,在商代乱扔垃圾的驱散却相配严重,不仅要受到刑事处罚,而且处罚重荷。《韩非子·内储说上》中有一篇《刑弃灰于街者》,提到“殷之法,刑弃灰于刚正者断其手”。就此,子贡与孔子曾有过争论,子贡合计处罚得太重,孔子则合计很有必要。孔子的原理是:“夫弃灰于街必掩东谈主,掩东谈主,东谈主必怒,怒则斗,斗必三族相残也;此残三族之谈也,虽刑之可也。”
\n法律本应是严肃的,尤其刑法,中国古代有些法律当今看来却有点“儿戏”。秦朝法律一向以严厉著称,但也有令东谈主啼笑皆非的时期。比如,在睡虎地秦简中有一则对于法律问题的对答。问:“甲小未盈六尺,有马一匹自牧之,今马为东谈主败,食东谈主稼一石,问当论不当?不当论及偿稼。”意旨爱慕是,有一个东谈主身高不足六尺,养了一匹马,因保管不力,吃了东谈主家一石庄稼,该奈何抵偿?答:“不当论及偿稼。”也等于,甲毋庸抵偿。为什么呢?因为秦朝有一条法律,法例六尺以下者可不承担刑事或民事包袱。这里的“尺”是秦尺,小于如今的尺,六尺换算下来约合1.52米。
\n到唐代,法律条规越来越细化,关联法例看起来有些琳琅满目。比如,那时有一些东谈主可爱养狗行为宠物,往往发生狗咬东谈主事件,唐朝法律中便有了“畜产抵东谈主”条款,其中法例“啮东谈主者,截两耳”,意旨爱慕是凡有狗咬伤东谈主的,一律将咬东谈主的那只狗送到官府处置,将它的双耳割去行为刑事包袱。唐太宗李世民在位时颁布有《仪制令》,对交通次第有过法例,其中明确阻止莫得耿介原理骑马大约驾驶马车快速通过主街谈的行动,也曾发现,将处以杖刑,还明确进入城门需要战胜“来左去右”的法例。在明代,无故骂东谈主是坐法的,骂东谈主者会受到笞刑的处罚,其中骂一又友或目生东谈主责打10下,两边对骂的每东谈主各责打10下,骂父母的只须父母上诉即可判正法刑。《大明律·骂詈》法例:“凡骂东谈主者,笞一十;彼此骂者,各笞一十。凡骂祖父母、父母,及妻妾骂夫之祖父母、父母者,并绞。须亲告乃坐。”
\n在婚配轨制方面,不少朝代为饱读舞生养、增多东谈主口而出台了许多法例。春秋时越王勾践曾下令,建壮须眉不得娶朽迈妇女为妻,朽迈须眉不得娶建壮女子为妻,女子满17岁还不嫁东谈主者其父母有罪,须眉满20岁还不结婚者其父母也有罪。战国时秦国则法例,一个家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女儿的,女儿成年后须自强门庭,不然加倍征收军赋。汉惠帝刘盈在位时颁布过一条国法:女子年满15岁至30岁的,如若不嫁东谈主,东谈主头税按照浅显轨范的5倍收取。更仙葩的是晋代,《晋书·武帝纪》记录,泰始九年(273年)十月,晋武帝司马炎下诏:“制女年十七父母不嫁者,使长吏配之。”凭证这项国法,女子到了17岁的适婚年岁而未嫁者,官府坚决行动其指定丈夫。
\n访佛的仙葩国法还有好多,令东谈主啼笑皆非,而仙葩国法的背后则是肆意的统治者。
\n(文/陈忠海,文史学者、作者。本文刊于《文史天地》2024年第12期)
\n图片开端:视觉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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